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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动员比赛检录须知
一、比赛时间2017年11月25-26日
11月25日、26日,检录时间为上午八点,正式比赛时间为8点30分。
(一) 各参赛队教练员、运动员根据抽签后的比赛对阵表,掌握本队运动员比赛场次和比赛时间。在运动员检录处,各参赛单位根据比赛进程提前30分钟安排运动员进行检录(检录时核对参赛证照片等相关证件,不符者不予检录)。
(二)各参赛队应时刻关注比赛场上比赛的进程,一般情况下检录处提前十场进行预检。检录点名三次未到,裁判会按弃权处理。各参赛运动员应随时关注自己比赛场上的比赛进程。
(三)运动员预检后不准离开规定的区域,在裁判员指定的位置休息,等待进场比赛。
(四)检录后引导员将按场次顺序,将运动员引导到相应的候场区候场。比赛结束后由引导员统一带队离开赛场。
(五)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须自备并按要求穿戴护裆、护腿、护臂、拳套(护手套) 护齿、护脚背,比赛的护裆、护腿、护臂须穿在道服内。
(六)比赛时不准佩戴首饰、留长指甲、脚趾甲的选手不准上场参加比赛。
(七)为避免拥堵和混乱,运动员要掌握好自己上场比赛的时间,不要过早进入检录区域。
(八)各队运动员上场比赛,必须要有一位指导教练陪同,陪同指导教练可以随运动员从检录处进入比赛场地,领队、工作人员等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从检录处进入比赛场地,如工作需要,可以和组委会联系。
(九)参加协会举办的比赛,运动员道服左臂必须佩戴着深圳市跆拳道协会会标,其它标识需经组委会审查后方可使用。
(十)运动弃权需教练员到检录处签字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