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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跆拳道优秀运动员技术等级 评定标准及评定办法
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,体育改革将步入深水区,各单项体育协会的历史定位和功能越来越重要。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,跆拳道作为体育市场化产业化的探路人,在先行先试的道路不断创新发展。
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和鼓励广大市民、特别是青少年积极参与跆拳道运动,促进我市跆拳道运动的蓬勃发展,深圳市跆拳道协会(以下简称市跆协)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定原则
本着“全民参与、全民运动、全民健康”宗旨,开展评定工作。
二、评定对象
(一)在每年由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主办、深圳市跆拳道协会承办的“深圳市跆拳道锦标赛”、“深圳市跆拳道品势比赛”“深圳市青少年跆拳道比赛”三大市一级的比赛中获得前8名成绩的运动员。
(二)在以上三大市级比赛中获得前8名成绩的运动员,在本年度的平时训练和比赛中思想作风过硬,运动成绩突出,无任何“体育道德、赛风赛纪”不良记录的,经所在代表队申报均可晋升等级运动员资格。
三、评定等级
(一)“精英级运动员”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。
(二) 竞技项目
1、单项比赛成绩第1-2名颁发一级证书。
2、单项比赛成绩并列第3名颁发二级证书,
3、单项比赛成绩第5名(4人)颁发三级证书。
(三)品势项目
1、单项比赛成绩1-2名,颁发一级证书。
1、单项比赛成绩3-4名,颁发二级证书。
3、单项比赛成绩5-8名,颁发三级证书。
四、评定办法
(一) 赛事组委会将各单项比赛成绩的前8名运动员的名单送交深圳市跆协技术管理委员会,以下简称(技管会)。
(二) 比赛结束后的一个月内,组队方向深圳市跆协技术管理委员会提交等级评定申请表(见附件);如申请晋升等级的,同时提交上一级的证书。
(三 )深圳市跆拳道协会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核准名单。
(四) 经市跆协批准颁发优秀运动员等级证书。
五、评选工作注意事项
(一)在评选中注意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,运动水平和赛场作风相结合,要有利于运动队之间、运动员之间的团结,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。
(二)评选结果在比赛结束后揭晓,比赛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取消评选资格。
(三)评定流程结束、等级证书制作完成后,以代表队为单位到市跆协统一领取。
(四)“深圳市优秀运动员等级证书”是运动员在市一级最高水平的比赛中获得的,各单位要举行各种相对隆重热烈的仪式颁发,以达到激励本人,鼓舞促进他人努力奋进、力争上游目的。
深圳市跆拳道协会
2017年10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