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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禁团体会员单位举办 以赢利为目的跆拳道比赛的公告
深圳市各道场(馆)及团体会员单位:
“2009年深圳市跆拳道比赛”、“2009年深圳市跆拳道锦标赛”是由深圳市体育局、深圳市体育总会举办,深圳市跆拳道协会承办的市一级例行赛事,它和深圳市教育局近年来推行的“阳光体育”政策相衔接,目的是鼓励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竞赛,增强体质、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。这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市跆拳道运动蓬勃发展重要举措,这是一项组织者、各参赛队、参赛运动员及其家长都受益、都欢迎、合作多赢的赛事,市跆协为此付出了极大地努力。
但是,在我市的个别道场(馆),他们封锁这方面的信息和宣传,蒙蔽不明真相的孩子和家长,近来总是赶在市赛的前面,私自举办所谓的“精英赛”或“大奖赛”,虽然组织管理、裁判执裁、运动员技术水平低下,远达不到市赛促进交流、共同提高的目的,但收费却不低、有时甚至高于市赛的标准。
道场(馆)、或者是同类道场(馆)之间举办一些交流性比赛,作为相互学习、契嵯技艺,本来是无可非议的。但跆拳道手脚并用、直接对抗,拳打脚踢,竞争激烈。为此必须强调资格、确保安全。为此,本会规定: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,本会团体会员单位的任何道场(馆),未报市跆协或有关体育部门的批准,不得在自己管辖道场(馆)内,以任何理由举办各种以赢利为目的收费性的跆拳道比赛,坚持不改的将受到本会地严厉查处和通报,甚至取消其深圳市跆拳道协会的团体会员资格,必要时上报有关部门要求取缔从业资格。
深圳市跆拳道协会
2009年深圳市跆拳道比赛竟委会
深圳市跆拳道协会纪律检查委员会
二○○九年五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