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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0年深圳市跆拳道比赛的 奖励条件和奖励办法

返回列表 来源:本站 浏览:1602 发布日期:2017-12-25 11:07:14

2009年,创维集团支持我市跆拳道的发展,解决了我市跆拳道比赛电子打分器电视机的需要,2010年,创维集团再次支持我市跆拳道,为各获奖代表队提供大屏幕液晶电视机作为奖品,并承诺今后将把这一活动持续地进行下去。为了把比赛办的更加隆重精彩,确保奖励合理公平,本会特做出如下决定:

一、2010年的创维杯深圳市跆拳道锦标赛,各代表队将列队举牌

参加简短而隆重的开幕仪式;

二、为了充分展示各道场(馆)参与的积极性和运动员的集体荣

誉感,本届赛事要求各道场(馆)独立组队参加比赛,违反这一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,赛后才发现弄虚作假的,追缴所获奖品并通报批评。

三、获奖条件与要求;

(一)、获得团体第前三名的代表队,参加“锦标赛”的运动员不得少于80人。

(二)、获得团体第四、五、六名的代表队,参加“锦标赛”运动员不得少于60人。

(三)、获得团体第七至十八名的代表队,参加“锦标赛”的运动员不得少于40人。

(五)、凡是参加今年1127-28日锦标赛的代表队,都将按参赛人数的比例获得由赞助商提供的其它纪念品。

(六)、本获奖条件和奖励办法,不影响竞赛规程中规定的运动成绩的排名和奖励办法;

(七)、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代表队,不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。

(八)、因违章、违规、违纪被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的代表队,不仅会依章受到运动成绩方面的处罚,同时将取消获得赛会提供的奖品和纪念品的资格。

(九)、各代表队的领队只限一人,需要领取证件的要提供本人照片。带运动员上场比赛的教练员必须提供照片领取教练员证,并缴纳当年的会员费。

(十)、“各道场(馆)独立组队”(指的是在本会领取“经营证书”负责人不同名的为个体单位,同一负责人的可视为总道场(馆)合并组队)参加比赛。

四、2010年深圳市跆拳道比赛奖励办法如下:

(一)、获得“创维杯2010年深圳市第十六届跆拳道锦标赛”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代表队,将获得由创维集团提供的酷开47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(价值8000元)。

(二)、参加今年528日“创维杯2010年深圳市品势跆拳道比赛”和112728日举行的“创维杯2010年深圳市第十六届跆拳道锦标赛”的代表队,两项赛事总成绩相加排名前八名的代表队,将获得由创维集团提供的以下奖品:

1、第一名:酷开55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(价值12000元)

2、第二名:酷开47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 (价值8000元)

3、第三名:酷开47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 (价值8000元)

4、第四名:酷开42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 (价值6000元)

5、第五名:酷开42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 (价值6000元)

6、第六名:酷开42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 (价值6000元)

7、第七名:酷开37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 (价值5500元)

8、第八名:酷开37寸液晶彩色电视机一台 (价值5500元)

(三)、今年528日“创维杯2010年深圳市品势跆拳道比赛”和112728日举行的“创维杯2010年深圳市第十六届跆拳道锦标赛”两项赛事团体总分第9-18名的代表队,将获得由创维集团提供的37寸液晶彩色电视机各一台(价值5500元)的使用权。如果该代表队参赛达到赛会规定的额定人数、连续两次获得等于或好于这次比赛成绩的,该代表队将最终获得此奖品的所有权。

(四)、如果某一代表队团体总分排列达到了获奖资格,但因参赛人数未达标不能授奖时,参赛人数达到或超过赛会规定的额度人数、但名次紧列其后的代表队可以越一级替代名次列前的代表队获奖。

2011年协会有意取消上半年的市级比赛、改办其它类型的赛事。明年下半年每年一届的跆拳道锦标赛将同时包括竞技和品势比赛,创维集团承诺将提供的更加丰厚的奖励,请各代表队提前布局做好准备。

深圳市跆拳道协会

2010年810

(编辑:admin)